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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开发商会涉及民事上的违约、赔偿责任以外,还可能会触犯刑法上的诈骗,应当尤其警惕。一房二卖之所以会涉嫌合同诈骗,是因为它也具有在签订、...
一、房地产开发商存在一房二卖的情形时,应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二、在一房二卖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中,影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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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产开发商存在一房二卖的情形时,应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二、在一房二卖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中,影响后果比较严重,一旦发生纠纷,开发商要承担责任,并赔偿多种费用。 三、未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商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在前后两个房屋买卖合同中,房地产开发商存在违约或欺诈,而第一买受人一般无过错,第二买受人可能是被欺诈,也可能存在主观恶意。 2、房地产一房二卖的行为必然导致买受人利益受损,一方买受人的债权得不到实现。 3、商品房的一房二卖的主体是特定的,即销售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的一房二卖中,要出售房屋的是房地产开发商,而受让方则可以是任何自然人、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 4、商品房一房二卖中房地产开发商与不同买受人签订的两个合同中,标的是具有特定性的物,是以同一房屋为标的签订的两个买卖合同,同时存在两个债权,但不能并存两个物权,这才会引起房屋所有权的归属纠纷。 5、商品房的第二次买卖是在先买人签订买卖合同之后,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之前发生的,如果先买人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也就依法取得了对房屋的所有权,房地产开发企业若又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不构成一房二卖。
一房二卖对开发商的法律规定如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前,将商品房作为合同标的物再次出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交付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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