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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加名字之后就变成是共有财产。房产证是指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在买房时购房合同...
1、找到中介,让其出一份证明,证实是老太太同意其女儿代签协议。 2、到老太太处偷着录音,或电话录音,让其承认当时她完全同意她女儿代签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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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形下,房产证上名字是谁,一般该房屋为登记人所有。但是在离婚时,处理该房产,具体归谁所有,应视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确定。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除了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下需要强调员工不存在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外,其他情形的工伤认定跟员工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程度大小等没有直接关系,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法定条件即可。
首先,离婚时房产分割与房产证上的姓名是有关系的。如果是在婚前一方出资购买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的,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是婚前一方出资购买而如果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房产,即便是在房产证上没有写名字的,也是归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来分配财产。《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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