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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偿还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或财...
可以证明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的债务你不知情且没有用于共同生活支出不能证明也没关系,因为其举证责任由男方承担的,男方不能证明债务为夫妻共同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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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后用这笔钱付了一半的首付,男方需要承担该首付一半的债务给女方;女方婚前债务由女方自己承担; 2,另一半的首付由男方父母出的钱,在法律上视为对男女双方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明确表示赠与其中一方; 3,另一半的首付由男方父母出的钱,如果有借条,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平均分担偿还义务。
第一,区分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虽然借条是男方一人签订的,但是这个债务如果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也是共同债务,女方名下的财产当然的会被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区分女方名下的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即使男方所负债务是个人债务,但是女的名下的房产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那么法院在强制执行中,也可以对于女方的房产进行处置,但是,也会保留女方财产份额。
需要,约定由一方承担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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