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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出现编号、字迹、日期、印章等错误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作出必要说明,同时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不必...
1.建议国家工商总局结合当前行政处罚中存在的问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修订《行政处罚法》的立法建议 通过修订《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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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我国行政处罚中存在的问题:一、现行工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存在的问题 1.县(区)级工商机关公平交易部门职能设置不合理,法制机构案件监督职能被弱化 根据县(区)级工商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规定,公平交易部门具体承担本单位查办经济违法案件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然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没有设定县(区)级工商机关公平交易部门(案件管理机构)的内部审批职能,这导致实践中一些公平交易部门仅从事案件备案、统计及罚没物资收缴工作,案件管理职能无法充分履行。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规定,法制机构是行政处罚案件监督管理机构。但在行政处罚实践中,法制机构不仅要履行案件核审、监督职责,行政处罚案件指导的大部分工作,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修改和编号工作同样由法制机构完成。法制机构既指导办案,又核审案件,还修改行政处罚决定书,这就形成事实上的自办自核,影响法制监督职能的正常发挥。 2.委托工商所办理立案案件无
1、公司股权整体转让后,新公司仍应对原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由于公司是法人主体,法人主体没有消灭,债务仍由法人主体承担,公司股权的变更不影响责任。 3、股权转让中隐藏的债务,按照股权转让协议处理。如果股权转让协议没有约定,公司有权在承担责任后向原股东追偿,并要求其承担股权转让协议的违约责任。
行政复议基础设施薄弱,一些部门没有设立专门的听证室、接待室。行政复议是一种准司法行为,每一个环节都有严格的程序要求。听证、接待行为的不规范影响了办案质;行政复议办案力量不足。有的部门没有配备专职的具有法律专业的行政复议人员。兼职人员从时间精力等各方面难以保证处理日益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之需。缺乏法律专业知识,则不会用法律的思维和精神去思考、解决行政争议;宣传工作不到位,主动解决行政争议的意识和能力不强。一些单位领导对行政复议工作不够重视,致使本单位行政复议工作没有及时开展。遇到纠纷仍习惯于用传统的思维去解决,不但成本高,而且事情久拖不决,后遗症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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