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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病历原件和复印件;2、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或发票;4、与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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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报销 一、生育津贴 1、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生育保险报销材料有哪些: 1、医院病历原件和复印件; 2、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 4、与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或有医院印章的手工记录清单); 5、《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另外,以下几种情况需要注意: 1、未办理《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以下简称《就医凭证》)已急诊流产或分娩,无《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证》的需出具夫妇双方街道计生部门证明。 2、异地分娩(已在市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分娩申请备案手续),需要提供《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异地分娩申请表》或《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 3、已办《就医凭证》,在非定点医院急诊流产或分娩:①《就医凭证》原件和复印件;②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出具的书面报告。 4、经市医保中心认定的各种特殊情况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①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出具的书面报告;②市医保中心根据各种情况而要求参保人提供的资料。
办理生育保险待遇和报销生育医疗费用,需携带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院记录、用药明细单、医院发票(含产前检查费发票)、双处方。报销取出宫内节育器、输卵(精)管复通手术等计划生育手术的费用(包括避孕措施失效终止妊娠的手术费用),还需携带企业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或者由单位必须是(设有计划生育专职管理部门的)出具的证明材料。失业人员领取生育保险待遇,还需携带《就业登记证》及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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