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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手术仍然属于工伤赔偿的一部分,如果在前次赔偿有预留的例外。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
如果劳动者已经过了停工留薪期,合同到期是可以终止劳动关系的,二次手术的医疗费仍由单位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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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手里有钢板,应该会有取钢板的二次手术。 2、请问一下医生,取钢板手术的时间。如果二次手术的时间距离车祸时间不超过一年,可以待二次手术取出钢板后一同起诉。如果超过一年,应当先行起诉索赔。 3、至于二次手术的费用,现在医生给开费用证明的,可以起诉时一并索要,如果没有证明,可以等二次手术结束后另行起诉。 4、请注意人身伤害的诉讼时効是一年。
一医院把本人亲属肺结核误当肺癌进行二次化疗。经协商现医院同意责任纯属院方同意给予患者经济赔偿。但除只赔付在该院有帐查证的治疗费及少量生活费用外,对病人在外就医买药、误工、延误原病而额外产生的医药费、和因化疗导致身体器官损伤,头发全部脱落。以及精神伤害而不予赔偿。请问,这些都是应该赔偿的吗?有没有什么赔偿标准。大致应该怎么算?!1、标准要去做伤残鉴定;2、根据等级确定赔偿;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书面建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即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以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安装使用辅助器械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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