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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立遗嘱不一定非要到公证处,也不一定非要公正。遗嘱是自己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即可,可以由老人自己写,也可以找他人代书,代书遗嘱需要注意要求有...
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也就是说立遗嘱是每一位合法公民的权利,超过70岁的老人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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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老人写完遗嘱,不一定要公证,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的,未公证的不影响遗嘱效力。 2、申请公证是自愿的行为,要不要公证遗嘱,由老人自己决定。公证不是遗嘱的必须条件。
为了确保遗嘱的可靠必,减少纠纷发生,法律规定立遗嘱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并且这些形式必须符合生效条件才能有效。根据继承法第17条规定,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即遗嘱人亲自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即由代书人将立遗嘱人口授的遗嘱内容如实的记录下来而形成的书面遗嘱录音遗嘱,即有收录机收录下来的立遗嘱人的口授遗嘱口头遗嘱,即公民在生命垂危或遇紧急情况下以口头形式所立的遗嘱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交给国家公证机关进行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认定的遗嘱为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在口头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时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而有些遗嘱(如公证遗嘱、自书遗嘱)虽没有见证人在场也是有效的。
老人立遗嘱不一定非要到公证处,也不一定非要公正。遗嘱是自己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即可,可以由老人自己写,也可以找他人代书,代书遗嘱需要注意要求有见证人。而公证遗嘱,只是让遗嘱的真实性更强,更具有效力,但并非一定要公正,也不是其他的遗嘱就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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