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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人(本诉被告):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反诉请求: 1、判令被反诉人赔偿损失元(暂计至起诉之日,后续损失将按实际追加请求); 2、反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反诉人向被反诉人出售__产品,被反诉人陆续收货付款。后因被反诉人无力付款,将未用完的产品退回反诉人,并承诺尽快付清欠付货款。此后,被反诉人于2008年月日付款__元,于2009年月日付款__元。在反诉人等待被反诉人进一步付款之际,被反诉人恶意提起诉讼,并申请法院查封反诉人的银行存款__元。 反诉人的这笔存款,是用来购进原材料的,但因被反诉人的错误查封,致使反诉人无法支付材料款,并因材料不能及时到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__万元。此后,反诉人为了保证公司运营,从民间高利借款__元,每月利息损失__元。为应诉,反诉人损失律师费__元。截止反诉之日,因被反诉人错误申请财产保全,反诉人共遭受损失__元,且损失仍在扩大。 被反诉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反诉人应当承担产品责任,并且被诉人因无力付款而退回的货物,当即被另一客户使用,不存在任何产品质量问题。因此,被反诉人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被反诉人的财产保全申请错误,且已给反诉人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反诉人请求贵院在查明本诉事实、判决驳回原告起诉的同时,判决支持反诉人的请求。 此致 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原告:江西有限公司地址:江西县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被告: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法定代表人:局长第三人:,男,1970年5月20日生,住身份证号:诉讼请求 1、依法撤销被告作出的吉人社工伤认字「2011」第号工伤认定决定书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11年3月3日原告与签订了《水泥包装、搬运承包协议》,双方约定自2011年3月5日至2012年3月5日止由承包原告的水泥包装、搬运装车,双方按搬运数量结算费用。协议签订后,雇佣负责水泥搬运工作,这是个人行为,与原告无关。虽然2011年3月14日受伤,但因原告与无劳动合同关系,那么其受伤也不能认定为工伤。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1年12月6日作出关于确认与原告存在劳动关系的回复。被告据此认定用人单位为原告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原告认为,在被告作出工伤认定之前,原告已就劳动关系提出异议并提供了《水泥包装、搬运承包协议》,那么在没有经劳动仲裁部门裁决确认属于劳动关系的前提下,被告就不能确认其工伤情况。虽然第三人提供了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的回复”,但是这并不是生效的仲裁裁决书,更没有开通审理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一案,法律上也没有规定“回复”可以作为确认劳动合同关系合法依据。因此,被告的工伤认定书也是错误的。综上,被告作出的吉人社工伤认字「2011」第号工伤认定决定书事实错误,请法院依法撤销该工伤认定决定书,望判如所请。此致区人民法院
行政起诉状的基本格式:(1)原告: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年龄、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住所、联系方式等(2)被告:包括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3)案由: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填写(4)诉讼请求: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填写(5)事实与理由: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填写(6)此致、落款、时间:此致诉请法院、落款是具状人,时间填写当天日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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