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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的收取起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4-11-12
根据相关法规,开发商应在交房通知发出后的一定时间内向业主通知交付房屋,若业主未能按时接房,则应以开发商通知的交房之日为起点计算物业费。但在以下五种情况下,物业费应自业主领取钥匙之时起计算: 1. 开发商销售的尾房,业主自取得钥匙之日即视为交付房屋,因此自那天起计算物业费。 2. 由于开发商原因导致交房延期的情况,自延期交房通知发出之日视为交付房屋,计算物业费。 3. 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经开发商确认需要维修并暂缓交房,自暂缓交房通知发出之日视为交付房屋,计算物业费。 4. 如果房屋涉及纠纷,正在法院审理中,需等待判决结果,自法院判决结果出来之日视为交付房屋,计算物业费。 5. 如果开发商同意暂缓交房的其他特殊情况,自开发商同意之日视为交付房屋,计算物业费。 在此期间,若业主未按时交纳物业费,则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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