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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 2、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
谁缴纳医疗事故鉴定费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双方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双方协商提前缴纳鉴定费;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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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鉴定: 1、医疗事故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2、卫生行政部安排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3、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按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以及专业知识进行鉴定; 4、鉴定结束后,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的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鉴定费由哪方缴纳的确认方式:若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若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一方予以缴纳。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4.司法部门委托进行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费由提起诉讼的当事人支付。 5.鉴定后根据鉴定结果,鉴定费分别由医患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卫生行政部门、司法部门裁决。 6.由医学会财务部门按物价部门的定价规定收取鉴定费,并出具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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