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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劳动合同终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
隶属劳动仲范畴。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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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劳动合同终止属于第二条的范围,届时要求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时注明劳动合同终止 2、失业金领取时间、每月领取金额要看当地文件规定的 所以你要了解一下自己的事业保险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有没有满一年,另外申请失业金不是在原单位,具体哪里可以通过原单位人事部的同事询问。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者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其他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时如果符合下列情形的,劳动者可以拿失业金,在失业前和公司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不是因自己的意愿而中断就业的,进行了失业登记,打算再求职的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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