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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第三步;向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第四步: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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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户口迁移的步骤是: 1、户籍证明由本人或亲属持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户。一些派出所将要求当事人在出具户籍证明之前向村委会出具迁移证明; 2、向迁入地派出所申请迁入,出具迁入证明,本人或亲属持身份证、户籍证明、户籍证明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迁入。表明迁入原因的材料,如房屋迁移,是指房地产证明。迁入地派出所审查后,将出具许可迁入证明,即迁入证明; 3、出具迁移证明,办理落户手续,持身份证、户口本、迁移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明。持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完成。
迁移户口,需要正当理由,如投靠父母。需要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办理流程如下: 1、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2、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户口迁移手续是这样的,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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