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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民诉司解第247条规定:“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一)后诉与前...
如果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的,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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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起诉是指基于同一个事实和理由而提起的诉讼,或者就同一案件向两个法院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1、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2、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3、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4、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1、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47条,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1)、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2)、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3)、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2、本次前夫提起的诉讼跟其2015年7月提起的诉讼有部分重合,本次前夫提起的诉讼中2-7月的诉讼请求属于重复起诉,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而7月之后的部分,不属于重复起诉,但是你2015年6月向法院申请执行,前夫不配合执行,并非你不想抚养孩子,所以,你不需要支付抚养费。 3、现在,就前夫的再次起诉,你积极应诉即可,开庭时需要提交你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前夫不配合执行的材料。 4、如果你想要把女儿要回身边抚养,法院确实是很难强制执行的,法院不可能依靠暴力手段强制把孩子要过来,那样势必会给孩子造成心理上的伤害,建议你还是跟前夫协商,让其主动把孩子交给你。
1、原告起诉的被告不适格,经人民法院告知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被裁定驳回起诉后,又变更被告二次针对同一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认定为重复起诉。 2、原告已申请撤回起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二次针对同一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认定为重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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