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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实际并不影响借条或者欠条的法律效力,对债权债务的形成也没有什么影响,债权人一样的可以向债务人要债催债,主张债权。但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会对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的计算产生影响,主要为在一方履行合同后另一方因无款可付而写下的欠条与借款合同成立时一方写下的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两者的诉讼时效起算是不同的。
案情简介:借条未写明借款日期对方赖账不还被告许某于2008年7月下旬向原告A借款20000元,借款期限10天,并出具借条一份,未写明借款日期。但被告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2010年7月13日,原告向被告发函催促被告在合理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至今未果。原告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归还借款和逾期利息,并支付诉讼费。再庭审过程中,原告放弃逾期利息的请求权。法院判决:被告在10日内返还借款本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许某向原告借款后未及时返还,显属欠理。故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借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许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A借款2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被告许某负担(原告已预交的诉讼费本院不再退回,由被告在履行本判决义务时一并支付给原告)。律师说法:还款人不还钱如何讨债有借贷关系时一定要保留完整的书面凭证,完整的无瑕疵的借条可以证明为借款人索回借款提供证明保障,因此在写借条时,借款人和还款人姓名、借款金额、借款时间以及还款时间等都必须清晰明了,避免涂改。如果借条本身有瑕疵,或者借条丢失的,借款人可是通过短信催告、重新签订借条以及委托律师发律师函等方式再次确认借贷关系。此外,还需注意,借条的诉讼时效是二年,从约定的还款日算起。过了诉讼时效的借贷纠纷,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未约定还款日期的,从权利人可行使权利之时起算,如果您在此期间内主张过要求对方还款,或者对方承诺过还款,并重新起算两年诉讼时效。但从借款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一般不再予以保护。当借条中名字与上的姓名不一致时,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这两个姓名为同一人。如可通过所在派出所、居(村)委会出具一张证明。如果有见在场,可以找见证人作证,以证明这两个姓名是同一人,以此来认定借贷关系的存在。若没有见证人,也可申请笔迹鉴定,以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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