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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参保补缴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各项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未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上年度各项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的,应尽快到参保...
1、如果是单位断缴社保,可以携带本单位的营业执照、职工名册等材料去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如果是个人断缴社保,则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社保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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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社保的缴纳方法: 1、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 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 4、个人如何缴纳社保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5、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代缴流程如下: 1、业务咨询:初步了解双方意向,确认合法资质,交换、个人基本情况然后加以说明; 2、分析考察:依据单位、个人提出的要求,对实际工作环境、岗位进行了解,如有必要可考察; 3、提出社保代理方案:根据不同单位、个人的要求及现有状况来制定社保代理方案; 4、洽谈方案:代理公司与被代理人研究、协商社保代理方案内容,并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改善社保代理方案; 5、签订《社保代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分清法律责任,依法来签订《社保代理协议》; 6、收集资料:收集被代理人、公司的资料、信息并加以整理; 7、正式提供社保代理服务。《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一、个人社保交费1、个人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交(养老+医疗);2、参保的条件是:城镇或农转非户口;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4、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5、缴费标准:以上年度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二、单位社保交费1、找社保代理公司操作。现在许多缴纳社保都是外包给社保代理公司操作的,将社保外包出去有很多好处,比如减轻事务性工作就能够专注核心业务,不用请专员来管理社保,降低企业成本。2、企业找人事专员管理。公司到社保局开户,找人事专员管理社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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