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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的财务,核算后,转让股份。 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公司法》有明确规定,《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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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新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将自己的股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时,可以向向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其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在不同转让情形下,法律分别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1、股东向公司其他股东转让其股权。根据《公司法》第72条第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只要相互同意即可,而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是公司法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的具体规定。为了避免公司股东故意刁难,阻止其他股东行使转让股权的权利,新的公司法对转让手续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当某一股东决定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时,该股东必须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股权转让这一事项,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必须答复,期满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但是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如果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二)股权的法定程序。根据《公司法》、《中外合资企业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一般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欲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其他股东发出转让股权的书面通知,这主要是针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规定。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股权无须通知。 (2)、股权转让时如涉及国有资产,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等无形资产的,须依法进行资产评估。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中外合资或者中外合作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根据《中外合资企业法》和《中外合作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必须向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政府部门审批,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转让手续。 (5)、收回并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给受让股权的新股东发出资证明书。 (6)、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依照上述程序完成股权转让后,公司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股东、章程等事项的变更登记手续。有限公司只有按照上述程序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才能保障股权转让的完全法律效力。 所以,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是无需其他股东同意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程序: (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的可行性,分析股权出售和收购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分析收购方的经济实力和经营能力,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聘请律师对律师进行尽职调查; (3)转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协商和谈判。 (四)转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股权转让,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还可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六)转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者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要到国有资产办公室确认,然后到资产评估办公室进行评估。其他类型的企业可以直接去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变更后的资本。 (七)转让方召开员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八)股权变更的公司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 (九)出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或者股权转让协议。 (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 (十一)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首先,股权转让程序要合法。一般情况下,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如此股权转让是甲乙私下进行的,其他股东可以申请法院撤销。 如协议是依法定程序进行的,有效。甲乙需到工商行政部门作股权变更,更改公司股东名册,给乙发放股东出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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