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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送办公厅审核前,主办部门综合处(办公室)应当进行审核,综合处负责人签字后送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主办部门审核的内容主要是:(一)文稿数据、...
经审核,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公文,办公厅应当及时提出拟办意见送会领导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紧急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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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需要办理的公文,办公厅应当认真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是否应由本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事项是否已协商、会签;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规范。
公文办理完毕后,由办公厅直接归档。主办部门确有需要,可以保留复印件。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密码电报的使用和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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