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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
一、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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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申请流程如下: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土地申请,村委会每季度集中审理材料;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公布名单;公布名单15个工作日,村民未提出异议或异议,报乡镇土地资源审批。
一、审批原则 (一)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二)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 (三)符合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的用地标准; (四)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尽量利用村内空闲地和原宅基地; (五)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者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三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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