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最高法院执行规定88是什么呢?有人知道吗?

2022-08-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8条和第90条已经废止,取而代之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和第五百一十六条等规定。 具体按如下程序分配: 在执行程序进行中,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优先权人、担保物权人可以直接参与分配,主张优先权。 如被执行人是企业,符合破产条件,而不申请破产或者法院不受理破产的案件,按财产保全和查封措施的先后顺序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零八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第五百一十六条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就执行变价所得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