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内蒙古盗窃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
内蒙古盗窃的立案标准是,盗窃公私财产超过1600元的,应当立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⑵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⑶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1、实施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扒窃的,属于盗窃罪; 2、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不满3万元、3万元以上不满30万、30万以上,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盗窃数额不满2000元,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一)初犯; (二)主动投案,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胁迫参加盗窃,没有参与分赃或分赃较少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盗窃案件立案的最低标准是1000元。 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 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1人已浏览
218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2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