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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查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2、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
手续其步骤如下: (1)申请当事人协议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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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的,需要双方共同亲自前往婚姻登记处,同时携带双方各自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同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双方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书,提交材料并登记后,双方有30天的冷静期,冷静期之后双方仍坚持离婚的,发给离婚证。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合意,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属实的,在规定的三十日期满之后,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1、当事人申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以及离婚协议书。 2、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以及关于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盖章。 3、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如查明仅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在子女及财产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4、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应当当场给予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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