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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 一、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 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
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如下: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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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转让,以外资企业股权转让为例,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程序具体规定如下:一、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实施细则》《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外经贸部、国家工商局[1997]外经贸法发第267号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二、申办条件企业依法成立。三、所需材料 1、企业关于股权转让的请示及其主管部门或镇同意申报的意见(原件); 2、企业董事会决议(原件); 3、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原件); 4、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修改协议(原件)或新签的合同、章程(原件); 5、受让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受让方如为境外个人,需提供其有效合法证件; 6、受让方有效资信证明(原件),如为外文应附中文译文(原件); 7、企业原投资者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调整成员的报告和新任董事的委派书(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8、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9、如国有资产转让需提供资产评估报告,国资办确认书和国有企业主管部门书面同意的意见; 10、其他有关材料。四、办事程序受理→协调→审批→发文→换证(换证后企业必须在30日内到工商部门登记备案)
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 一、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 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 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断。 四、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 主管部门批准。 五、评估、验货(私营有限公司也可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六、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要到国有资产办进行 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 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货。 七、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 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 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 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八、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九、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十、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 十一、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一、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的第二条和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向其关联企业或其他受让人转让股权。企业应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文件: (一)投资者股权变更申请书; (二)企业原合同、章程及其修改协议; (三)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变更的决议; (五)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 (六)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股权转让协议; (七)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第十条股权转让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 (二)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 (三)转让股权交割期限及方式; (四)受让方根据企业合同、章程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五)违约责任; (六)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八)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二、股权转让之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三、股权转让之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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