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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投诉人可以在知道投诉情况或者应当知道投诉情况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投标人和其他...
可以,投诉人可以在知道投诉或者应当知道投诉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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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如在中标公示期间有单位投诉或者质疑,中标通知书停止发放。一般来说投诉人在看到公示之后的投诉时间,接受投诉部门的回复时间,投诉人是否接受回复的认可时间,法规都有明确规定,但是一般来说投诉事件没有完全处理完,就会一直耽误下去。你可以做的就是配合处理投诉的部门提供线索处理投诉,或者在需要你回复的时候负责搜集与之有关的证据。并不能在此期间转而起诉采购方或者投诉人。
可以,投诉人可以在知道投诉情况或者应当知道投诉情况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五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第三条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前款所称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第七条: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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