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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二)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三)见证当事人...
登记有哪些程序: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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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有以下程序: 1、夫妻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2、签订离婚协议书; 3、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离婚登记必须按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双方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记录员审查证件和证明材料。 3、记录员向双方讲明离婚登记的条件。 4、记录员咨询双方的离婚意愿及离婚协议内容是否同意。 5、若双方对财产及债务等事项意见一致,则要填写一份离婚声明书,并在上面签名。 6、两人必须在监督员面前亲自在协议上签名。该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登记员要对两人的证件、材料及声明进行审核,若满足条件的,则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发放离婚证件。
离婚登记程序有:双方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核实,审查内容是双方否真正自愿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是否做了相应处理;符合离婚的,在规定的期限届满后,经婚姻登记机关批准,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
一)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二)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三)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四)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五)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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