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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是要报警有警察来划分责任的。 我现在有几个问题想要确认,比较重要。 第一、请问报警了吗?请问有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吗? 第二、...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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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财产损失、成人身伤亡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依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则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应区分责任双方是主体是什么性质,若双方都是机动车,则根据双方过错各自分担责任;如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则区分不同情况予以认定。
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当前规定赔偿。
关于交通事故碰撞责任划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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