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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做出了许多限制,无法列举。比较集中的条款如下: 《劳动法》第29条...
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终止;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无过失解雇,用人单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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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由于经营困难,公司不得不裁员。公司违法吗?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虽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公司在生产经营中遇到严重困难时,可以裁员,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离职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四)女职工在怀孕、分娩、哺乳期间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被裁员符合上述述条件,可先与公司协商解决,如不行,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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