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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劳动仲裁程序如下:首先由其本人提出书面申诉,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审查其申诉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并在七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对不予受理的...
劳动合同纠纷,仲裁是必须通过的程序。不接受仲裁裁决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执行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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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办案流程: 一、立案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接到仲裁申诉书后进行审查:对申诉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申诉,指导申诉人予以补充; (1)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开不予受理通知书给申诉人; (2)符合受理条件的,填写《立案审批表》报仲裁委员会审批。 二、审理 1、仲裁庭成员审阅申诉、答辩材料,调查、收集证据。 2、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交由法定部门或委托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并填写中止审理审批表,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审批。 三、送达 1、送达仲裁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盖章。 2、仲裁文书送达后,仲裁庭应填写结案审批表,经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结案。 四、归档 1、对于结案的仲裁案件,应将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材料,按规定分类装订成册,立卷归档。 2、仲裁副卷除仲裁机构外,一律不准借调和查阅。
劳动仲裁部门依法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作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依法通过劳动仲裁部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
劳动仲裁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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