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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明知他人实施诈骗行为而提供帮助的,涉嫌合同诈骗罪的共犯,如果有窝藏、包庇行为,涉嫌窝藏、包庇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只是知情而没有主...
合同诈骗罪的财产是指实际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合同诈骗的表现为以下五种形式:(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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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从犯不知情,那就不构成从犯。因为所谓主犯和从犯,属于共同犯罪的范畴,两者必须具备犯罪(诈骗罪)的共同故意。如果不具备该要件,则该从犯只是单纯被利用的人,不会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它包括两种情况: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相对于主犯的主要作用而言的,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行为人虽然直接实施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的客观方面的行为,但是在共同犯罪中较主犯所起的作用小。 (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即行为人虽然没有直接实施某种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行为,但却为共同犯罪的实行和完成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所谓犯罪地是指实施构成犯罪的一切必要行为的地点,包括犯罪预备地、实施地、结果地和销赃地。对于合同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2条又进一步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
从实践中公安机构设置及侦查权来看,部分侵犯财产犯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都属于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立案管辖,并未实际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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