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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诉离婚,房子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分配方式,协商不成,由法院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如果属...
诉讼离婚的办理流程如下: 1、起诉阶段:提交起诉书,夫妻感情破裂证据材料; 2、答辩阶段:被告提交答辩的,由法院送达答辩状副本给原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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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是因为夫妻双方意愿不一致,或对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孩子抚养权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所采取的一种离婚方式。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如何应诉?一般是发来传票呢?还是对方律师会找上门来?大多当事人因为缺乏法律专业知识难免会胡思乱想。被起诉离婚后,一般法院会先电话联系被告,然后让被告签收传票应诉,在这里要提醒大家的是,签收传票时要记得拿一份原告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如果只是因为一时矛盾,缺乏沟通,其真实意愿仍是不想离婚,可以选择不去应诉。因为离婚案件的人身属性,法院一般会慎重对待,必须先行调解。一方不到庭,一般不会判离。也可以积极应诉,在诉讼中提出不同意离婚的主张,并向法官提交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的有力证据。而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律师建议不如好聚好散,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如果同意离婚,但对原告提出的、共同债务、或孩子抚养权、等问题不认同,那就需要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有必要的话可以请专业人士帮助,最大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1、起诉离婚,房子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分配方式,协商不成,由法院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如果属于个人财产的,则不用分配,谁的财产就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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