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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医学会不会受理医疗事故鉴定。 (二)医疗事故...
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情形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学会不予受理: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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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将以书面通知说明理由(邮政信函或送达签收)。 2.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将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A、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B、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C、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D、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E、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F、不交或不交齐鉴定费的; G、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以下情形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学会不予受理: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事故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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