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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工伤保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只要被认定为工伤,就不需要追究工伤责任人的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
工伤保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认定为工伤,就不需要追究伤者责任。职工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无论是自身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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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工伤保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只要被认定为工伤,就不需要追究工伤责任人的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而受到事故受伤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有责任,属于工伤,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赔偿项目包括:(一)治(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四)康复治疗费。 (五)辅助器具费。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七)生活护理费。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伤残津贴。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有其它疑问或需要帮助,。
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因此,如果包工组小组长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则要与厂里承担连带责任,否则,厂里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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