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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的分类。在现阶段,我国住宅类房屋按产权可划分为: (1)国家所有住宅; (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住宅; (3)公民私人所...
房屋所有权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 1、《房屋所有权证》是房屋所有权登记机关向权利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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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8天+80天奖励假+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2、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3、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4、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晚育假,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处理。例如,广东省为15天,上海市为30天。晚育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根据我的经验,我认为可以使用以下解决办法来处理产假分为哪几种类型?的问题 5、授乳时间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
房产公证的类型: (一)、房产继承公证,也就是继承权公证。 继承权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法定继承权,遗嘱继承权和协议继承权等国家法律所承认的继承权,对继承死者生前私有财产者,进行身份确定,材料核实等一系列工作后,所出具的公证书。 继承权公证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分为依遗嘱继承、依法定顺序继承。根据中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继承。 也就是说,对于子女或家属要办理继承房产的话,必须要有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书; (二)、遗嘱公证。 1、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为此,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2、遗嘱应包括以下内容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遗嘱公证 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和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手续; (三)、赠与房产公证 房产赠与,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 赠与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所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赠与财产属于共有的,应提供共有权证明及共有人同意赠与的意见; 4、赠与合同或赠与书原件; 5、公证员认为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注:(1)申请人在赠与合同公证中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在赠与书公证中仅指赠与方。 (2)申请人申请此项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来办理。 (四)、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证明。
根据《公司法》规定,我国公司是指依照该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因此,从公司法对于公司的定义来看,公司最为直接的划分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是否上市,又可以细分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从股东中是否包含国有企业,公司可以分为国有公司、民营公司。同时根据股东是否包含外国人,公司可以分为中外合资公司和内资公司。从不同角度,我们可以对于公司进行一个更为细致的划分,实务中因为公司的类型不同,其所适用的法律或有所不同。因此,在考虑与公司进行交易前,应该弄清楚公司的类型,从而有利于进行交易。或在设立公司时,可以根据未来进行的经营业务,考量设立的公司类型。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二条 调整对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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