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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劳动仲裁申请书2、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3、劳动纠纷证明,比如没发工资,就找证据证明没发工资,工伤就找证据证明存在工伤,等等4、身份证明,你自己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用人单位证明,比如工商登记资料5、申请劳动仲裁是免费的。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2、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3)劳动纠纷证明,比如没发工资,就找证据证明没发工资,工伤就找证据证明存在工伤,等等 (4)身份证明,你自己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用人单位证明,比如工商登记资料 (5)申请劳动仲裁是免费的。
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新会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已搬迁至汉江路5号(新区党),3号楼,5楼,办公室,地址,联系电话: 区劳动保障监察,仲裁受理室502室 报告投诉电话:0510-85227883 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503室BR/电话及传真:0510-85,222,853 新的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室504电话及传真:0510-85220113 巴士“开发区”站下车,然后向南沿汉江路,41路,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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