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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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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主要涉及以下内容:一是,各地区应当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具体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程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三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新政:1、公积金贷款额度下降。夫妻双方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70万元;单方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40万元。二、提高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提供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发票,最高贷款额度为房屋总价的80%;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提供不低于房屋总价30%的首付发票,最高贷款额度为房屋总价的70%。.3、限制增加使用公积金偿还2、3套贷款的购房者数量。同一借款人不得发放三次以上公积金贷款;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自第一次贷款还清之日起5年后。四、未封顶、商业用地楼盘不纳入公积金使用范围。一是中心签订房地产抵押贷款协议时,将房地产主体封顶列为审批条件,尚未封顶的房地产不得发放公积金贷款;二是对于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的开发项目,停止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
新的公积金提取政策包括:无房屋支付租金的,可以提取;终止或终止劳动关系,密封账户6个月以上或停止支付24个月以上,可以提取;退休,可以提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可以提取;购买、建设、改造、改造或偿还抵押贷款本息;出境定居,可以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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