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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批捕证也不一定会判刑,是不是被判刑是有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
逮捕不是定罪,只有法院判决当事人有罪,才能定罪。批准逮捕是刑事诉讼程序,但不是最终程序。批准逮捕是检察机关的权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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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后不一定会判刑。刑拘是一种刑事侦查强制措施,侦查过程中或者侦查结束后,如果侦查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可以决定撤销案件;移送公诉机关审查起诉后,公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起诉到人民法院的,经过审判,法庭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宣告无罪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但不是免除或者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引进了刑事和解程序,对符合情形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可以从宽处理。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在司法实践之中,犯罪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是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主要事实依据交通肇事构成刑事责任的标准,应当为承担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并且致人重伤或者死亡。从后果来看,因交通肇事一方违反交通运输法规的过错行为,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该后果百分百不构成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因此,此种情形下,检察院应当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所谓积极赔偿受害人,取得受害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出具的书面谅解仅为法定的从轻处罚情形,我认为你方的策略是错误的,现在不应当想着如何免责,因为这种情形基本是无法实现的应当想的是如何减轻处罚如果量刑原则符合刑法133条第一款的规定,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可以参照刑法72条的规定,尽量申请缓刑。批捕属于执法过程当中的强制手段。对于是否批捕取决于办案的过程,谅解书并不是不批捕的因素。对当事人进行批捕之后公安机关会在二十四小时之内通知其家属。批捕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刑事案件当中的批捕时间依据具体的案件办案流程而定,有时会有所延长。
【法律意见】 不批准逮捕的条件: 对不符合逮捕条件或具有下列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或者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三)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 (四)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五)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作没有逮捕必要不捕直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批准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 审查批捕条件: 1.人民检察院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或者决定逮捕。 2.对于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当批捕或者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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