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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我国相关行政法规规定,涉毒人员的违法记录会永久记录在案,还将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被纳入动态管理。如入住宾馆时会有人来查房、每月定...
1、服刑是在监狱里进行,社区戒毒是家中生活管制戒毒,两者概念不同。 2、如果涉案人员也属于吸毒人员,服刑三年多后,就不再进行强制戒毒、社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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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禁毒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吸毒人员被社区戒毒的,应当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和派出所或警务室报道,同时,应当按照辖区民警的要求定期接受尿检。 如果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应当根据《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处强制隔离戒毒二年。 《禁毒法》: 第三十五条接受社区戒毒的戒毒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并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 对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戒毒人员,参与社区戒毒的工作人员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第四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
1、车管所核查函车管所出具吸毒驾驶员核查函,传真或送至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的县(区、市)公安局(分局)禁毒大队。核查单位应在收到核查涵后出具吸毒驾驶员信息核查意见表。2、派出所出具吸毒驾驶员信息验证意见表,首先由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派出所出具,说明其个人情况、吸毒行为记录、戒毒治疗记录、需要办理驾照的业务内容等。3、禁毒大队核查控制信息吸毒人员携派出所出具的意见表到县(区、市)公安局(分局)禁毒大队核查,同时申请毒品尿检。禁毒大队核实吸毒人员在吸毒人员库中的当前控制状况,并打印其动态控制详细信息,加盖公章后提交车管所。四、经车管所核实后,允许申请人取得驾照。
吸毒,是严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应给予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如果是未成年人,只下达拘留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执行拘留。 对于处罚的案底,长期保存,不能进行消除。 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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