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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伤残鉴定有时效,职工本人申请工伤鉴定的,应该在受伤发生后一年内提出申请。而委托单位开展鉴定的,要在一个月内提出。...
工伤伤残鉴定时效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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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工伤伤残的鉴定申请时效: 1,伤残鉴定的时效必须等到“治疗结束”方能进行,即被保险人出险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其功能恢复到一定的程度处于稳定状态,此时伤残鉴定结论才是比较准确的; 2,如果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180日内治疗结束了,且构成了残疾,保险人直接按照残疾程度对应的比例给付保险金而不需要进行伤残鉴定; 3,如果180日内治疗未结束,被保险人要想得到残疾保险金,就需要在意外伤害后的第180日到经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伤残鉴定。二,关于工伤赔偿(具体可搜索工伤赔偿标准,篇幅所限,在此不展开来说): 1,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2,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3,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三,《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1、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等到伤情稳定后,在此法律没有给出具体期限,伤情稳定后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利于进行赔付。 2、实践中,一般要均要求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三个月后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这种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可能是工伤部门考虑到用人单位如果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在三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因素。
1、国家规定的残疾鉴定期限为受理后60天,特殊情况可延长30天。2、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性保险,由单位支付。如果个人不需要支付,单位不参加工伤保险,所有费用和赔偿内容由单位承担。1、单位承担治疗费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还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工伤再就业补助,按当地规定的标准支付。2、负责工伤人员的工资。治疗期间的工资为伤前原工资,单位按月支付。3、住院期间的住院食品补贴按单位出差人员标准的70%计算%支付。3、残疾鉴定结论得出后,根据残疾等级对应的赔偿标准获得一次性残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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