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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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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12月28日) 第四条假冒他人专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专利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十条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的“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的; (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 (三)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 (四)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
包括下列情形: 1.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在广告或者其他宣称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的专利技术。 3.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自动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 4.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的专利技术。
专利是一个人或一家企业的独有财产,专利权人之外的人想要使用专利,就得经过权利人的许可之后才能够使用,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使用费。有些人为了避免支付使用费,在没有取得权利人同意下,假冒他人的专利牟取利益。那么如何认定假冒专利罪,假冒专利罪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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