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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委托户内的直系亲属补领、换领的,应事先咨询当地的派出所户籍科,是否有相应的委托办理业务,需要的条件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 1,有些地区...
一,户籍管理制度上没有说不可以,也没有说可以,只要对方当事人同意你落户,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二,户口亲属投靠(没有说一定要直系亲属的哦)的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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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住一个户口本可以通过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来证明直系亲属关系;也可以通过医院的出生证明,公安机关或户口登记机关的档案查询材料或其他邻居等的证人证言来证明。
不是直系亲属,不可以办理户口本挂失。以山西省为例。《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最新修订)》第一百零七条公民按规定申报户口登记后,公安派出所应当签发居民户口簿。变更户主或者户主户口迁出的,应收回原居民户口簿,签发新的居民户口簿。第一百零八条公民遗失居民户口簿的,户主应当及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证件遗失和补发。新的居民户口簿补发后,原居民户口簿自然作废;遗失的居民户口簿重新找到的,应当上缴公安派出所。第一百零九条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应当按规定使用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公安机关原则上不再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已记载信息出具证明。
【法律意见】非直系亲属即不是配偶和非血缘关系(及旁系)的亲属,在户籍中注明,体现了与户主的关系的形成形式。直系亲属,即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外祖父与外孙子女等。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非直系亲属包括以下人员:配偶的姐妹及其子女不属于直系亲属,应属于姻亲。姻亲是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但不包括配偶本身。姻亲可分为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和配偶的血亲的配偶三种。血亲的配偶,是指自己的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的配偶;如儿子的妻子,兄弟的妻子。配偶的血亲,是指自己配偶的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如妻子的父母、兄弟姐姐妹等。配偶的血亲的配偶,是指自己配偶的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的配偶,这是一种间接的姻亲关系;如妻子的兄弟的妻子。还有一种非直系亲属即旁系亲属:直系亲属以外在血统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人及其配偶,如兄、弟、姐、妹、伯父、叔父、伯母、婶母等(以别于直系亲属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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