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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用,而且还要必须的用,产生新的记录会覆盖之前不好的信息。最好继续使用这张卡逾期还钱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会在征信系统里保存五年。如果用卡终止...
在判断是否构成贷款诈骗行为时,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如果通过提供虚构收入证明、虚假贷款审批材料等行为从银行处骗取贷款且逾期未偿还,就很可能构成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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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持卡人的透支限额金卡为10000元,普通卡为5000元,很显然,该规定指的是单家银行,如果个人普通卡透支5000元以上,并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属于信用卡诈骗罪; 【2】只要你在5家银行的透支额都不超过5000元,或银行没有催促还款,则银行至多仅能通过民事诉讼追究你的民事赔偿责任,不具有刑事风险。
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拘留是刑事处罚流程第一环节,如果是不符合贷款资质但是通过提供虚构收入证明、虚假贷款审批材料等行为从银行处骗取贷款并且逾期未偿还的,是很有可能构成贷款诈骗行为而被拘留的。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旦构罪可能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贷款审批材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主观上也不存在侵占的意愿,是不会构成贷款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会坐牢的,但是如果你恶意拖欠不还的话,有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银行可报警追究信用卡诈骗的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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