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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二十条第一款及第三款的规定,本律师认为您,若他的伤情不是您把刀夺过之后造成的,那么您应该是正当防卫。但若是夺刀之后造成的,应根据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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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行为要看伤害的后果和行为人的主管目的而定,如果能确定他是故意杀人的(被害人没有被杀死),可按故意杀人未遂。如能确定行为人是伤害被害人的,后果是轻伤的,构成故意伤罪(轻伤),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实重伤,则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的,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如果拿刀砍人的目的是杀死被砍人却未砍死的,属于故意杀人未遂,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你们的行为是否是自卫,关键在当时对方是否有故意伤害的故意,你们的自卫是被逼无奈还是属于假象防伪(提前攻击对方),在认定上需要结合具体案情; 2、对方收取保护费的行为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如长期存在这样的情况,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法条参考: 《刑法》 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是受法律保护的。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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