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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空坠物,不属于派出所的管辖范围,所以,派出所不会去划分责任的。 2、实际上我们国家规定了高空坠物,它确实存在着一种侵权行为,不属于派出...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如果有高空坠物派出所证明并且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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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是由城乡建委、县规划局和县材政局等有关部门共同监管的。高空坠物伤人的,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对于物业高空坠物管理规定的具体情况,根据相关《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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