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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平等分割,一些特殊情况的分割具体如下:《》第三十九条规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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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如果是夫妻共同所有的,离婚时,一般会平均分割。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房产是一方婚前财产,无特殊约定的,离婚时不予分割。 3、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相关延伸】 问:起诉离婚房子有贷款怎么判? 答:房产存在贷款的,一般是由获得房产的一方独自还款,房产的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双方可以协议或者选择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取得房产所有权的归属; 2、若房产登记一方名下的,法院会倾向于将房产判决给登记的一方,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 2、另外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也就给对方转移财产创造了时机与机会。 3、另外必须是有证据证明对方有离婚财产转移的行为,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意味着双方婚内取得的共同财产要进行分配。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时,一般遵循以下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的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三、有利生活,方便生产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四、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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