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每年的九月底是缴纳费用的期限一般是供暖期开始后收取...
依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城市集中供热热力销售价格的通知》(安发改价管〔2008〕663号)文件规定: 1.按面积收费小区:居民采暖用热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场地等的要求,为乙方顺利竣工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承担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陈设等甲方应自行采取保护措施。工程相关记要进行签证工作。6)依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项。7)施工进程中乙方工作人员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工作:1)指派专人为本工程的施工监理,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确认工程量,保证如期竣工。2)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严防火灾,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路堵塞、渗漏水等事故的发展,如有发生必须尽快负责修复。3)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自行停工,直至收到工程款二日后恢复施工,工期相应顺延。第五条、工程验收:1)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签字后,双方办理结算和移交手续。2)竣工验收两日内,进行工程决算,办理结算手续。第六条、付款方式:第七条、违约责任:1)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工程延误(开工前的闭水实验,上下水管道检测、电路检测、图纸现场交底及施工中各工序决算验收,所占用的时间不计总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2)施工中因设计、材料变更,或甲方自行施工项目未能如期完成,影响乙方后续施工等,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窝工导致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甲方支付乙方元违约金。3)因甲方未能及时付款、验收,从第二天起,每延误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违约金。4)因甲方供材未能及时到场,影响乙方施工,从第三日起甲方每天支付乙方元违约金。5)由于责任的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责任方应赔偿对方未能履约部分总价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因擅自解除合同导致对方造成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6)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变更合同内容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方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交付违约金后,双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第八条、保修:1)乙方在施工项目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2)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足额收回工程款项时,视同甲方放弃乙方工程质量承诺保修权利。3)正常消耗品不在保修之列。第九条、合同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结清工程款后除保修款外,其他条款自行终止。保修期满有关保修条款亦自行终止。2)本合同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合同履约过程中产生的签证、各种通知文件、委托书等与之相关的书面材料均视为本合同条款的补充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十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根据安阳市发改委《关于城市集中供热销售价格的通知》(安发改价管〔2008〕663号),规定:1。按面积收费小区:居民供热按建筑面积收费价格为21、6元/季平方米(按建筑面积90%计算)。2、办公(商业)用热收费标准:非居民用热按建筑面积收费,价格为每季38、4元/平方米。3、采用热值计量小区收费标准:根据《安阳市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实施细则》(安政办〔2008〕132号),供热计量收费实行两部分制热价格,由基本热费和计量热费两部分组成;按照现行面积收费标准,供热分户计量收费的热用户在当年集中供热前一次性全额预付本供热季热费,供热期结束后两个月内按供热计量收费标准,多退少补。退款金额也可以转入下一个供暖季。计量部分单价如有变动,按新规定标准执行。
依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城市集中供热热力销售价格的通知》(安发改价管〔2008〕663号)文件规定: 1.按面积收费小区:居民采暖用热按建筑面积计费的价格为21.6元/季·平方米(按建筑面积90%计)。 2.办公(商业)用热收费标准:非居民采暖用热按建筑面积计费的价格为38.4元/季·平方米。 3.采用热值计量小区收费标准:根据《安阳市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实施细则》(安政办〔2008〕132号)规定,供热计量收费实行两部制热价,由基本热费和计量热费两部分构成;供热分户计量收费的热用户按现行面积收费标准于当年集中供热前一次性全额预交本采暖季热费,待采暖期结束两个月内按供热计量收费标准,多退少补。退费金额也可转入下个采暖季。计量部分单价如有变动,按照新规定标准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77人已浏览
1,813人已浏览
309人已浏览
36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