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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辐射防护安全监督员由环境保护部认可,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辐射防护安全监督员由省级人民政府...
1.业主的职责和权利 (1)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 (2)负责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 (3)组织、支持并协助工程环境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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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环境监理单位应根据所承担的工程环境监理任务,组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机构。监理机构一般由工程环境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环境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工程环境监理机构应进驻施工现场。 对纳入工程监理的环境监理管理体系,应在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机构中设置一名环境监理的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的环境监理工作,同时应任命一定数量的环境监理工程师,具体落实各项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 实施工程环境监理前,业主应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等有关情况,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施工期环境监理过程中,被监理单位应当按照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和落实有关环保对策措施的规定接受工程环境监理。 业主不得擅自更改工程环境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工程环境总监理工程师要公正地协调业主与被监理单位的争议。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环境问题,特别是出现与工程进度有直接关系的环境事件时,应由业主主持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工程监理与工程环境监理联合签发监理指令。对其他一般性环境问题,工程环境监理有权直接下达监理指令。
和经济发展的关系,修订之前的环境保护法规定:“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修订之后的环境保护法,将原规定的表述修改为:“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这一修改,彻底改变了环境保护在二者关系中的次要地位。这与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在“五位一体”总布局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的精神相一致。环境问题是涉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多层次多维度的问题复杂体,但究其本质,是发展问题。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发展仍是解决我国环境问题的关键。加强环境保护不是放弃对经济发展的追求,而是要在更高层次上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和谐,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
《法》的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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