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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没有规定没有结婚不能够一起买房,这属于公民的自由。因此没有结婚也是可以以共同名义买房子,双方为该房屋的共有人。双方最好要到当地的公证处作...
可以的,小产权是可以进行交易的,但是小产权的房屋没有产权保障,不具有房屋转让、处分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或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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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介绍一下 我的父亲1952年出生于上海南市区(两个姐姐一个哥哥,两个姐姐都下放在江西只有哥哥一人在上海结婚,生有一女儿) 1970年我的父亲响应国家政策前往到江西修水插队,1980年从修水调往江西南昌县莲塘第一橡胶厂工作,1983年与我的母亲结婚,我的爷爷奶奶(爷爷为上海民族乐器厂的一名工人)退休后来到江西南昌县莲塘和我们生活在一起,我的父母在1985年生于我。也就在那一年我的大伯未经过爷爷奶奶的任何文字性的凭证擅自把居住在上海南市区的房屋置换到上海浦东区昌里路,而后我的奶奶在一次去探望大姑的时候,双腿突然不能行瞳,在江西南昌县莲塘治疗了一段时间由于技术和设备的局限没有得到好转才去往上海治疗,当时居住在自己浦东昌里路的家(最终诊断老年中风导致双腿摊换),可是由于大伯、大伯母的嫌弃经常性的和爷爷奶奶之间发生矛盾,大伯来电话我父亲,于是我的父亲带着我去上海把爷爷奶奶接往南昌县莲塘居住,在病期的一切事宜均有我的父母照顾、赡养,直至最后生命的结束。我的大伯和大伯母才来。 为什么当时我们没有对大伯提出意见,也是因为我的父亲念及兄弟之情,也希望我将来可 以到上海去学习、去生活有个可以依靠的地方,可是就是我父亲一直信任、尊敬的哥哥确欺骗了他最忠诚的弟弟,(因我的父亲认为知青小孩调往上海需要国家的一些政策,而我父亲的政策信息却是来源于他信任的大哥哥每当我父亲向他的哥哥提及想让我去上海就读生活的时候,大伯就会以各种理由推辞所以我们现在才想拿回我们应得的。现在我想问的事我大伯现居住的那套房屋归属于我大伯一人吗?
可以生,但是很麻烦,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后才能上户口。个人缴纳,非婚生育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到你户籍地计生办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取得允许上户证明后才能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
两人未结婚,符合当地购房资格,可以一起买房,写上两人的名字。二人购房贷款,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及银行流水等资料。(补充说明:现在有些城市以家庭为单位限购,未婚买房写两个名字,看是否符合当地买房政策。)注意事项: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计算,所以在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共同买房,不能视为共同财产。现实生活中,未结婚共同买房的现象不少,产生的纠纷也比较多,因此,应该在房产证登记内容方面下点功夫。在这种情况下共同买房,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比例各半,则需要在房产证上同时登记两人的姓名。2、如果双方出资比例不同,虽然两人的姓名会在房产证上登记,但必须说明各自的比例。3、还有一种情况需要提前考虑,就是只有一方出资的情况下,另一方的姓名是否在房产证上登记。如登记,不出资方占有多少份额,还需确定,并在房产证上载明。4、最不可取的方法是出资人表示诚意,只在房产证上写对方的名字,也就是说他完全放弃了房子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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