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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以购房,共同还贷。不管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没有特别约定的,婚后不会转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不需要也不能分割对方婚前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只能分割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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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恋爱期间以共同名义购屋并登记于双方名下,且明确登记双方占有份额性质为共同共有,应当认定双方对房屋共同共有;2、恋爱期间共同购置的物业并登记在双方名下,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且双方不具有家庭关系,应视为按份共有;3、恋爱同居期间购置的房屋应考虑双方实际出资进行分割;4、恋爱期间共同购房并登记在双方名下,没有约定房屋共有性质的,应认定为按份共有;5、恋爱期间共同出资以一方名义购房,分手后房屋出资应返还;6、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以结婚为目的买房并登记在女方名下,应视为彩礼,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分手的可请求女方返还;7、恋爱期间,一方以结婚为目的出资购买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应视为彩礼;恋爱关系终止时,另一方应还出资方购买房屋的出资。《》第103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特别需要保留认定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如果房屋登记在支付方子女名下,则该部分出资属于对该子女的赠与,分割时应剔除该部分出资后,但房屋仍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者支付方配偶子女名下,则该部分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出资不另行处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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