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分公司没有独立的主要资格,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其财产实际上属于总公司),因此不是公司合并的问题(合并至少需要两家公司)。分公司可以先取消。...
1、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不涉及合并的问题,合并行为至少得两个公司才行,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它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其财产实际为总公司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无法合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无法与总公司合并。 2、合并,指两家以上的公司依契约或法令归并为一个公司的行为。公司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创新合并两种形式:前者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中,其中一个公司因吸收了其他公司而成为存续公司的合并形式,后者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合并创建了一个新的公司。 3、分公司是总公司下设的分支机构,在业务、资金、人事都诸多方面均受总公司管辖。它一般设立于总公司成立之时或成立之后,在法律上和经济上都没有独立性,不具有法人资格。
1、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不涉及合并的问题,合并行为至少得两个公司才行,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1.无法合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无法与总公司合并。 2.合并,指两家以上的公司依契约或法令归并为一个公司的行为。 3.公司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创新合并两种形式:前者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中,其中一个公司因吸收了其他公司而成为存续公司的合并形式,后者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合并创建了一个新的公司。 4.分公司是总公司下设的分支机构,在业务、资金、人事都诸多方面均受总公司管辖。它一般设立于总公司成立之时或成立之后,在法律上和经济上都没有独立性,不具有法人资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2人已浏览
212人已浏览
1,373人已浏览
2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