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农村土地征用赔偿金是怎么算的

2021-10-26
国有土地有两种补偿方式。一、产权交换式补偿二、货币补偿。产权交换式补偿:一、住房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住房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建筑物价值的补偿,在住房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的住房类似的市场价格,请具有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评价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根据每年的住宅市场价格规则,制定相应的住宅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除的居民参考。例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对三年的大变化政策,每年发行《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市场价格表》。如果不知道自己的区域被拆除的房子的价格,可以和当地政府建设部门商量或者申请资料。如果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可以向评估评估,如果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评估。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这笔费用对非住宅类住宅运营性住宅进行补偿,是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无法协商,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价机构进行评价确定。四,补助和奖励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例如,石家庄发行了《石家庄市市区宅摊位基准补助系数》。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拆迁人立即拆迁支付的额外补偿。具体标准因地而异,但费用不是强制性的,是否支付取决于当地政策。

相关法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