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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为中国大陆官方因应《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行推出的针对机动车的车辆险种,于2006年7月1日正式施...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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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待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基本上在一周内赔付款可以到账。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交强险可以在限额内赔偿对方身故,伤残,医疗费用,财产损失。 交强险赔偿限额 被保险人有责任时: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被保险人无责任时: (一)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三)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一、交强险的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二、一般是每年的年末交第二年的,由于交强险是每年都需要缴纳的,所以说为了避免出现空窗期,我们都在保险还没结束时及时续交下一年的保险,以免使车辆在没有保障的危险中行驶
1.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交强险内赔金额付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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